笔趣阁 > 玄幻魔法 > 伤逝青春 > 第十七章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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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赛是在晚上举行的,地点,操场上的大舞台。

    灯光打在那个半圆形大舞台上的时候,我看到了台下学生的张扬。那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年龄段,而音乐是最好的崇拜,又或许崇拜的并不是音乐本身,而是站在舞台上的那种闪耀。当灯光打在你的身上,舞台上倒映出你的身影,影影绰绰,你便在那变幻着的色彩中放声高歌。那时候唱的好与坏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你站上了舞台,成就了五、六千少年眼中的焦点。所以不论你唱的好与坏,你都是会被别人关注。

    人生百态,兴趣喜好也各不相同。世界上连两片相同的树叶都没有,又怎么能找出兴趣喜好完全相同的人呢?所以那天晚上站上舞台的三十个人其实都是胜利者,都给台下的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所不同的是最后进入前十的印象会更加深刻一些。

    那夜我是唯一一个没有选择伴奏带的参赛选手,我用键盘伴奏演唱了郭峰的《甘心情愿》。虽然键盘弹不出钢琴的那种圆润,但或许是基于“物以稀贵”原因吧,我摇摇的排在了前十的最前位置。我幸运的得到了参加决赛的资格。

    但是深究一下,我可以轻易的判断出我的取胜是捡回来的。至少我就发现一个唱民族的女孩和另一个唱美声的男生,无论是声色还是对音乐的掌控都要强于我,但是最后我却超越了他们。因为那晚的评委是由几个校方领导担任的,竟然没有一个音乐老师。我不知道那是出于什么原因,但是嬴总是更能够让人欢悦。

    邱瑾很不幸,在复赛中陨落了。其实那也算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虽然她的声色算是比较出众的那种,但是对音乐的敏感度和掌控力却并不是很足。一个人的声音是与生俱来的,不可改变,可是对音乐的敏感度和掌控力却是通过后天的学习渐渐培养出来的。邱瑾在遇见我之前就只是在初中的音乐课堂上接触过一点音乐的知识,但那并不足以提高什么,所以她在音乐上的提高只是在与我相遇之后。不过对音乐的敏感和掌控那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量足则达质变的过程,那不是仅靠聪慧就能达到速成的,音乐没有速成之功。

    而我们学校只音乐班的学生就已经达到了三百人,那次挺进前十的除了我之外其余的全都是音乐班的学生。所以邱瑾输的并不冤枉。

    复赛结束的那天是9月29号,紧接着便是国庆大假,所以决赛延期到了国庆大假之后。

    比赛结束的那天晚上,601出奇的疯狂。肖聪敏和李光明从商店里大摇大摆的抱了一箱“蓝剑528”。卤味、啤酒,那一夜他们是要为我庆祝,不过最后却是他们再一次躺在了寝室中央。而我,依旧是在阳台上坐了一夜。那晚和我一样坐在阳台上的还有邱瑾,只不过她是坐在3号女生公寓601的阳台上。

    我们用手机发了一夜的信息,从比赛聊到学习,从三岁聊到十七岁,从老家的小县城聊到首都北京、、、、、、到天明的时候,我觉得脑子里一下子空了下去,那里藏存的话语在一夜之间全部倒了出去。身子骤然轻轻地,像是经过了一次洗礼,又像是传奇中的主角奇迹般的经历了一次脱胎换骨。那种感觉如释重负,但是也涤荡出了一丝遗失过后的痛。

    隔天还有一天的课程,然后才是大假。

    进教室的时候,同学们都还没能从前一天夜里的激情中恢复过来,仍然激烈的谈论着。见我走进教室,不少人探来歆羡的目光。那时候大多数人都有一种对舞台的向往,却又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迈的出那一步,都在静默的等待。等待着、等待着,慢慢的心里的那种向往便会转移成对别人的一种欣赏,无形中别人便占据了你心中的那份闪耀。或者是也会有像光头李进那种大器晚成的,但是一直等待却也只能换来虚无。

    我并没有接受同学的目光,但是也没有去打断。一方面我鄙视那种只会等待不知向前的目光;可是另一方面,那种目光却又能充分的填满我那颗虚荣的心。我不知道取舍,于是就不去取舍,独自走到座位上。

    邱瑾已经坐在座位上,只是她坐的有些牵强,脸上的倦意浓烈,眼睛里血色密布。

    “对不起,连累你没有休息好。”她的那种疲倦似乎全是拜我所赐,我没有理由不说出一句道歉的话。

    但是邱瑾的话却让我再一次的看到了她的不同凡响,给我的震撼影响了我很久,同时也解答了一个在我心里久藏的困惑。

    “偶尔放纵一下自己也不错,老是那么规规矩矩的做事,心里也厌倦。刚来的时候不太明白你们的那种‘荒废’,觉得你们就是一具行驶在尘世里的行尸,你们永远也理解不了时间对生命的重要性和生命该拥有的光华。说实话,那时候对你们更多的是一种轻蔑。不过,现在不了。我终于明白循规蹈矩虽然的确是安全,但是久了便会生出淡乏,生出厌倦。以前我以父母的意愿为准绳,我的所有一切都是他们为我铺垫好的。在我的前路上呈现的永远都是一条笔直的道路,没有一点坎坷。我习惯了那种波澜不兴的日子。其实我才是那具行尸,一直机械的重复着抬脚放脚的动作,忽略了沿途的风景,甚至忘记了喜怒。但是你却给了我不一样的感受,虽然这种不一样让我疲倦,可是那疲倦只表现在身体上,我的内心却是轻松舒适的。”

    那时候我才知道乖巧如邱瑾那般的都在渴望着不一样。那人和人又有什么不一样呢?虽然邱瑾的话并没有让我完全的明白为什么人要去追求新鲜追求刺激,但是却让我确定了我的叛逆并不是独有的。原来每个人的体内都流着叛逆的血,只不过我大胆一些,让那些血喷薄而出流溢于身体表层。

    整个上午我没有抬头看一眼黑板,自始至终的在桌子上趴着,直到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我抬头看见邱瑾的眼神里竟然是真的没有一丝倦意。

    那天中午在食堂里,我又遇上了另一件事情,再一次将前一晚的焦点延伸。

    食堂在体育馆的左侧。

    我去的时候,601的几个人已经占好座位,饭也已经打好。对比之下,我们的食物要比别人丰盛的多。用佟勇他们的话说,“咱们吃的得对得起601”。其实我知道,那更多的是要对得起我们自己,又或者是为了虐待我们父母的钱包。

    我们吃饭的时候总是不慌不忙。就连郑可在这个时候也显得慢条斯理,他不会把几个英文字母或者几条数学公式融到米粒里面。郑可对于吃饭最经典的言辞是这样说的:妈的,咱吃东西不就图个饱吗?不过老子要的是撑的感觉,我要把课堂上的那些东西全挤出我的肚子。所以我们总是最后一拨离开食堂。

    我拨弄着碗里的饱满米粒,食欲并不是那么强烈,毕竟前一晚通宵未眠。吃饭其实跟精神也是相关的,蔫搭搭的时候,对食物的欲望绝对会一落千丈。

    陈龙看到我的举动,有些戏谑的说:“璞子,以后我们吃饭把邱瑾也拉上怎么样?”

    那几个小子始终认为我和邱瑾之间有着猫腻,所以总是见缝插针的把邱瑾牵扯进我生活的每个角落。刚开始我还会反驳辩解一下,可是时间久了我不再解释。有些东西其实是越描越黑的。纸上不小心弄上一个小墨点,如果使劲去擦可能真的会让那个墨点变得淡一些,但要让纸页变得和先前一样洁净那是不可能的,而且使劲擦拭一定会牵出一块大大的污秽;反过来如果不去理会那个小墨点,说不定久而久之你便会淡忘它的存在,只把目光留在更多的洁白之上。

    我的沉默是有效果的,一个巴掌总是弄不出声响。几个家伙都规规矩矩的把注意力放在了眼前的食物之上。毕竟那是力量源泉,饭乃人体之钢嘛。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我依旧用筷子拨弄着碗里的米粒,正考虑是不是该放下手中的筷子,然后专心的看那几个家伙发挥。却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在旁边传来。

    我抬头,一个漂亮的女孩。

    邱瑾也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但是那天要求坐在我旁边的那个女孩的漂亮却是区别于邱瑾的。邱瑾属于含蓄、内敛、婉约的美。但是那个女孩的美却是流溢着的,琼鼻秀挺,眼神流转,淡妆素墨,身体曲线完美,怎么看她的美都是熏陶过的,那不是十六七岁的那种青涩。相反的她的美是一种熟透的女人之美。那种美是勾人的。

    我没有说话,因为不确定她是问我还是问其他几个人。因为我们之中佟勇 、陈龙和李光明三人身上才有那种真正的帅气,在学校他们也是最受女孩子欢迎的。而且他们也喜欢去博取女孩子的欢心。面对女孩子的时候他们便是绿头苍蝇。

    但是那天他们却出奇的静,静的让我误以为我坐错了地方。面临那中勾人的美丽,他们居然可以做到无动于衷,那是我永远也想不到的。

    女孩叫肖雪,高二文科班的。

    肖雪坐下来以后,很直接的说出了她的意图,“你的歌唱的不错,我们交个朋友吧!”

    现在想来,如果我要选择女朋友的话,我一定会选择肖雪。摒除她的家庭背景只看她自身,不论是外貌还是性格其实都是我喜欢的那一类型。

    不过事实是我们最后没有做成朋友,反而有点敌人的味道。但值得一提的是与她的相识也成就了我和金哥的兄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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