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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我的美女房客

    第一卷校园风云第7章我的美女房客

    经过接近2个小时的沟通,吴宇翔最终被说动了!他告别了老师后,径直地走到公交车那里!准备回这个新家一趟。

    但是令吴宇翔失望的是,他这个新的爸妈都不在家,而且还让邻居转告吴宇翔,让他去这个新妈妈的弟弟家去!他们好像有什么事需要离开一段时间!

    因此吴宇翔几经波折,才赶车到达东海市北区的舅舅家,舅舅家的生活比吴宇翔家要好一些,但是是在郊区!和他们学校一样,这里是东海市剩下的唯一几个郊区了。夕阳西下,吴宇翔拖着疲惫的身躯,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泥泞的土路上。

    这是北区通往铁树园村的一条土路,只有四。4米宽,却是崎岖不平,坑坑洼洼,一到下雨天,就变得泥泞,非常的难走。

    今天虽然没有下雨,不过,两天前,一场大雨光顾了这里,使得这里的路变得一片泥泞。

    在这条路上走了半个小时,吴宇翔的鞋子和裤脚上全是泥浆,看起来狼狈极了。

    本来吴宇翔不想去舅舅家的,但是又想起了赵梦娜老师对他的嘱托和沟通,因此才会坐车来北区。

    铁树园村,是北区东边边3公里左右地的一个小村子,本来区上有拉客的电摩三轮车,可下了雨后道路难走。

    那些司机怕路太烂了把车子的地盘给弄坏,不愿意下村子,所以吴宇翔才背着行囊步行赶往铁树园村。

    根据新妈妈给邻居交代所说,铁树园村位于山脚下,三面环山,村中有一条小河横过,过了河上的桥,就是一条通往区上的土路,不过这条路,实在是差劲的很。

    “早知道道路那么差,我就等天晴了再到这里来了。”恨恨的骂了一句,吴宇翔拿出手表看了看。

    这时,叮叮叮,手机响了起来。

    吴宇翔看了看号码,是妈妈打来的,连忙接了电话。

    “宇翔啊,到了地方没?”电话里传来吴宇翔的妈妈王艳红粗犷的声音。

    “快到了,不用担心我。”

    王艳红询问了一番,也就放下心来,叮嘱吴宇翔要注意安全听话,不要惹是生非,临挂电话的时候,还问他需不需要钱了,让他对自己的生活好一些。

    在来这里的时候,王艳红已经给过500元了,闻言,他真心的感动,这才是亲情,这才是家人,心里暖烘烘的,说道:“妈妈,我在乡下花销少,暂时不需要,谢谢你了。”

    “跟我还客气什么啊?对了儿子,你一定要努力学下,功课不能落下啊!”王鹏笑了笑,“好了,宇翔,妈妈挂电话了啊!”

    挂了电话后,吴宇翔长吸了一口气,将头望向铁树园村。

    此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夕阳挂在西边,昏黄的阳光,透过山林间的缝隙挥洒下来,路边林中有小鸟在欢快的叫着,微风轻吹着树叶,发出沙沙的声音,一片宁静的神色。

    “这倒是一个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如果在这里修炼的话,我的霸皇诀会不会修炼得更加快拿!”

    吴宇翔基本上没有去过其他城市,因为他家的经济很差,所以曾经的他除了努力学习外,还常常做兼职。服务员,站台的,发传单都做过。

    还是第一次到乡村来,看着这美丽的景色,忍不住有些陶醉了。

    微风掠过,草丛里发出一阵声音,突然一只野兔窜了出来。

    “咦?还有野鸡呢。”吴宇翔面上露出欣喜神色,连忙翻开包裹,拿起一根约有10厘米长的一把匕首,约莫有大拇指粗细,一端缠着丝线的把柄,一端磨得尖锐锋利,是他最拿手的武器。

    看着在草丛里活动的野鸡,吴宇翔不动声色的瞄准,三秒钟后,猛地甩出。

    在金庸的书中,有飞花摘叶可伤人的神功,吴宇翔虽然现在没有这样的本事,不过,在他的那个年代,他同样喜欢暗器。

    平日里瞎琢磨,竟然也练出了高明的暗器手法,在50米内,一颗石子可以指哪打哪,没有什么偏差。

    匕首发出呜呜的声音,如同离弦之箭,速度快捷无比,刷的一下,射中了奔走中的野鸡,巨大的力道,将其带的飞了起来。

    砰。

    野鸡落地,血光飞溅,奄奄一息的野兔,却是再也跑不动了。

    看着它不断抽搐的身体,吴宇翔兴奋的上前,捡起了野鸡,嘿嘿笑道:“这几天一直吃素,在医院呆的日子每天都吃素,今晚上就拿你开荤了。”

    抓了一只野鸡,吴宇翔的心情稍微兴奋起来,看看时间不早,连忙提着野鸡,背着行囊,大步的向西方走去。

    约莫走了二十分钟,吴宇翔看到了一座石桥,以及石桥后的一个村落。

    桥下是一条东西方向的河流,约莫十米宽,具体多深吴宇翔是不知晓,看到桥上有几个小孩在玩耍,上前去问道:“小朋友,这里是铁树园村吗?”

    “是啊,你是谁啊?”

    “我是来找人的。”吴宇翔笑了笑,谢过了小孩,大步的走下了石板桥,往村子里走去。

    村子不大,前后一共才10排房子左右,加起来就六七十多户人家,据妈妈说,这村里章姓居多,还有姓周的,姓高的,姓王的,属于多姓杂居的小村子。

    从兜里摸出一张字条,吴宇翔仔细的看了看,上面一排杂乱的字迹:王艳兵,住在铁树园村第2排,从西面数第一家。

    收了字条,吴宇翔大步的走向了第一家,这是一个三间带院的宅邸,青砖瓦房,木门很陈旧,已经显得苍老了,看得出有些年头。

    砰砰砰。

    吴宇翔东敲了敲门。

    “谁啊?”

    “你好,我是王艳兵的侄儿,我叫吴宇翔。”

    吴宇翔自报来历之后,脚步声传来。

    嘎吱,门开了,露出了一个女人的面孔,她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盘着头发,身材高挑,小麦色的肌肤,显得很健康。

    充满了活力,五官颇为精致,柳叶眉,樱桃嘴,小巧而挺拔的鼻子,嘴角带着一抹上扬的好看弧度,好像是在微笑,眼睛黑多白少大而有神,是个很漂亮的女人。

    “你好,我叫林夕,是王春梅的朋友!”

    吴宇翔对这女人笑了笑,心里很是开心,能在这美女家里住一段时间,等读书时再回市区,也是很舒服的事儿,起码能赏心悦目不是?

    林夕也是在同学王春梅的介绍下,知道吴宇翔,已经同意他过来,此时见到人了,双眸在他身上扫试了一下,面上笑了笑,让开了身体,“来了啊,进屋吧。”

    吴宇翔点点头,提着手里的野鸡进了院子,心里却是有些微微的诧异惊喜,想不到王春梅的朋友,竟然是个大美女。

    那么我租住在她家里,她就是我的美女房东了,不晓得她有没有男朋友?

    要知道吴宇翔目前还是单身,有机会和美女当朋友,自然是百分百乐意,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

    过了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他吴宇翔可没有什么兔子不吃窝边草的想法!所以一定要加油把她追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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